亲爱的同学们: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了加强考场纪律,树立良好的财大学子形象。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在学术领域努力探索,奋勇拼搏,更要学会堂堂正正地做人,以诚信为本,珍惜来之不易地学习机会。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凡是考试作弊者,将不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并不得申请复议。在校累计正考考试不及格课程超过30学分(含),不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过程中,我校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50人,留校察看2人,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过程中,我校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0人,在刚刚毕业的2011届学生中因考试作弊不授予学位14人,因考试作弊申请复议9人,因不及格课程达到或超过30学分不授予学位达到51人。
所有违纪、作弊学生信息将录入教育部学生学信档案,此档案将跟随您一生。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不要为了一时“聪明”,铤而走险而抱憾终身,“一失足成千古恨”,希望同学们能自尊、自律、自信,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和真才实学,在期末的考场上发挥出色,发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学习作风,诚信应考。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互相提醒,互相督促,以一个健康、清洁的考场考风,为促进我校的校风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二0一二年一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