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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社会学系贫困生认定方法

作者: 时间:2016-09-26 点击数:

    为了响应及贯彻国家《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优惠政策,我系在学院领导的领导和组织下,并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了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着以全系同学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贫困生的评定工作。 

    在我系资助专管员的指示监督下,我系协理员组织各班开展评定工作,各评议小组坚持“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监督评定,最终顺利完成我系贫困生的认定工作。认定过程如下:

1、接受申请书

    经过我们的传达,在预定时间内收取面向全系的贫困生申请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进行保留。

2、组成评定小组

    评定小组成员由非申请人班委及各寝室至少1名成员组成,以示公平公正,并规定评定小组人数大于等于本班级总人数的25%。

3、初步鉴定

    评定小组结合申请材料及对申请人的了解情况,必须做到家庭情况与在校情况相结合,作出综合的判断。

4、投票(盲选+真实选)

    盲选即将申请者的个人信息隐去,只介绍家庭情况信息,然后由评定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书信息,进行投票。投票采取十分制(8.5——10分为非常贫困,6——8.5为比较贫困,4——6为一般贫困,4分以下为微弱贫困),按投票得分排序。

真实选是在盲选的基础上,进行真实的投票,按得票数进行第二次排序。

    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申请材料以及投票原始数据进行整理交由资助协理员进行归档并附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的评选过程。

5、走访

   由专管员老师组织,资助协理员以及主席团成员对班里的贫困名单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走访可以对申请者进行1——2分的浮动加分。

6、产生结果

    根据三步法计算总分,计算方法为:盲选分数+真实选分数(1票为1分)+走访分数,根据总分进行贫困生排名。

7、公示

    资助协理员将贫困生评定名单报到系里,将贫困生名单公示在我系走廊报栏之上以及系网站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办公室老师反映,若无异议则公示期满后,公示名单即为本学年贫困生名单,由系报到学校资助中心。

监督电话:  团总支:0371-8617-5603

            闫老师:185-0388-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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