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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7-08-30 点击数:

为做好我系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文【2017】6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2018年推免生工作,社会学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我系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一)社会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全系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 长:王金山

副组长:王叶柯 徐婕

成 员:周林霞 王莹 陈伟涛

(二)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

监督工作组受理社会学系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申述和建议,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述渠道畅通。

组 长:冯益广

成 员:刘海彬 高鹏

二、推荐条件

(一)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由本人向社会学系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社会学系应届本科毕业生。

2.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排名进入前 20%。其中,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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